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思维导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会员免费下载30积分
会员免费使用30积分
渡过人世间 浏览量:32023-03-08 07:30:54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思维导图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eaa7f9c8ea4f82a2c5c992f74154153

思维导图大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法发〔1997〕10号)

为正确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审理行政赔偿案件的若干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受案范围

二、管辖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管辖。 第八条 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 (1)被告为海关、专利管理机关的; (2)被告为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 (3)本辖区内其他重大影响和复杂的行政赔偿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和复杂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和复杂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 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因同一事实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请求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公民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或者对行政赔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对同一当事人作出限制人身自由和对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由受理该行政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或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行移送。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依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数据治理规定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数据治理规定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数据治理规定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d62d3c46748939c7f599c53001b9d40

情绪的感受方式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情绪的感受方式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情绪的感受方式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c54b2217f97a07f6d55d59ffa68bd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