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法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与现行《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有了很大的变化。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侵权责任法会否导致中外同命不同价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侵权责任法会否导致中外同命不同价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75c0beb4902b54046ea2f4c79647b3d
侵权责任法会否导致中外同命不同价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变化
一般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侵权责任法规定,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处理交通事故人员的误工费等费用应该都是合理费用。
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侵权责任法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除了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外,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与《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相比较可以发现侵权责任法已经取消了因残疾致使抚养他人能力降低而产生的“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一项。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范围: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当然,死亡之前发生的抢救费、医疗费、交通费的合理支出费用也应当赔偿;与《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相比较可以发现侵权责任法同样取消了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
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内涵的变化
伤残赔偿金:侵权责任法在制定过程中把它还原为: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在赔偿了残疾赔偿金的情况下,不再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因为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已经包含在伤残赔偿金之中,体现了“劳动能力丧失说”的理论在侵权责任法中的具体运用。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侵权责任法没有规定,最高院还没有出台相关的解释。但《国家赔偿法》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如果以20年为限,那么将会严重损害受害人的权益,也使得“劳动能力丧失说”这一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中存在着“中国人比外国人命贱”质疑,同样与现在适用《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为依据获得赔偿相比,由于没有了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一项,使得赔偿数额会大大降低,不利于受害人权利的保护。
现在国家赔偿法对死亡赔偿的规定是:“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侵权责任在2010年7月1日实施后,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是否采用余生计算法计算,如果不适用,赔偿年限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一致,那么将会因为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的取消,使得受害人家属获得的赔偿低于依据现行《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获得的赔偿,也存在国内法院在处理国人与外国人死亡赔偿时计算标准不一致的问题,笔者认为,国家赔偿法应该作为一个特别法,仅仅限定在国家赔偿时适用,侵权责任法适用时应当采用余生计算法计算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