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刑法犯罪未遂第几条思维导图

刑法犯罪未遂第几条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女痞 浏览量:32023-03-08 12:59:54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刑法犯罪未遂第几条思维导图

刑法犯罪未遂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是指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得的原因未能的得逞的,相较于既遂犯,对于犯罪未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刑法犯罪未遂第几条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刑法犯罪未遂第几条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3d64bebec307d781242393839be7294

思维导图大纲

刑法犯罪未遂第几条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刑法犯罪未遂第几条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教唆未遂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1.二者所属范畴和性质根本不同。未遂教唆是共同犯罪的范畴;而教唆未遂,只是一种单独的犯罪,它虽然也包含不同的未完成形态,但这里仅指这一单独犯罪本身。因此,不应将共犯中的一种形态与另一种单独犯罪混为一谈。

2.二者的构成特征不尽相同。二者虽然都要求教唆犯在主观上具有教唆的故意,在客观上具有教唆的行为。但是,未遂的教唆的成立还要求教唆者的教唆行为与被教唆者的实行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而教唆未遂则仅要求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之罪。

4.二者在定罪上不同。

三、犯罪未遂如何量刑

1.实施终了的未遂犯,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未实施终了的未遂犯,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第六章 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_副本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六章 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_副本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六章 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_副本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672f555831e7d9a3bb2cf2fb792cb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