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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东西前被抓属于犯罪未遂吗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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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房姑娘 浏览量:02023-03-08 1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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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许多偷盗案件都是在被实施之前就被发现了,也就是说小偷在还没有进行偷东西之前被发现有这种意向,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犯罪未遂呢?对于这种情况又该怎样处理呢?以下就让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偷东西前被抓属于犯罪未遂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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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偷东西前被抓属于犯罪未遂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偷东西前被抓属于犯罪未遂吗

偷东西前如果已经着手了盗窃行为而被发现的,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没有着手实施的,是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盗窃未遂它是犯罪未遂的一种情况。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未遂的定义是这样的: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综合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期50%以下的处罚。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根据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盗窃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二)盗窃既遂与未遂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

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1、盗窃未遂的分类:

未遂分为不能犯未遂和能犯未遂,这个区别在于主观意识的不同;如果属于能犯未遂,虽然没偷到,但所有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因主观之外的原因而被抓,已有犯罪事实。

2、盗窃未遂的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由此看出,我国刑法按照犯罪构成的要件,对未遂形态的犯罪作出了界定并规定了处罚原则盗窃未遂的,仍然构成犯罪,不过由于是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换句话说,也就是最终的宣告刑还要结合全案的从轻、减轻情节来认定,也应当根据盗窃金额计算。

三、盗窃未遂怎么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为他有盗窃的念头,即使入户盗窃未遂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以上是基本刑,各地的标准也是不同的,不过未遂可以从轻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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