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些共同犯罪的刑事案件中,有些罪犯为了获得减刑的机会,就会选择串通编造一些立功的事实,来让自己在之后的量刑环节中,能够有从轻减轻的机会,那么今天就跟树图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串通立功主要表现为什么类型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串通立功主要表现为什么类型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串通立功主要表现为什么类型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1b63e11ffbe1ce1db85f57526473c28
串通立功主要表现为什么类型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检举人主动型。检举人为了得到从宽处理,主动寻找可以检举的对象,从而以某种条件与被检举人达成交易,企图通过检举揭发立功。这是串通立功的主要表现形式。
2、被检举人主动型。被检举人主动寻找其他犯罪分子,从而以某种条件让其他犯罪分子去检举揭发自己,企图使检举人达到立功的目的。
3、中间人介绍型。检举人与被检举人双方本来都没有串通立功的意思,经中间人介绍、联系,双方达成协议,由检举人一方检举对方,企图达到立功的目的。
1、刑法对犯罪分子所掌握的他人的犯罪线索的来源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不论其从何处得来,该线索经查证是属实的,在客观上也起到了破获其他案件、包括重大案件的作用。
2、将串通立功认定为立功可以进一步激发犯罪分子积极向上,促进其改造。
3、犯罪分子的检举揭发需经查证属实后才认定为立功,不会使犯罪分子钻空子,得便宜。
立功能够帮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也会给立功人带来好处。这些好处,其实是对该立功人表现的一种肯定。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规定,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分别按照不同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一般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