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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有自首可以判缓刑吗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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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味仙女 浏览量:22023-03-08 19: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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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醉驾在现在这几年来说查处都是十分严格的一个事情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时常能够看到查处醉驾的,醉驾在现代的法律上也是有着相应的处罚的。下面就让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醉驾有自首可以判缓刑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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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醉驾有自首可以判缓刑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醉驾有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处1-6个月的拘役刑,如果有自首情节、有悔罪表现,不是累犯的,可以判缓刑。

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但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2011年5月1日零时起,将醉酒驾车、飙车、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驾入刑初期,为了起到震慑作用,判缓刑率极低,但经过几年的宣传教育和普法,醉驾行为越来越少的同时,各地法院对醉驾的刑罚也越来越人性化,判缓刑率也在上升,从零缓刑到缓刑率的提高,据媒体报道,2015年部分城市的缓刑率达到70%。

相关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二、什么情形可以认定醉驾自首?

具体情形如下:

第一种情形:无事故型醉驾。行为人在交警盘查时承认酒后驾驶,并通过吹气、抽血检测验证达到醉酒驾驶的追诉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理由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在交警部门例行检查中,驾驶人主动承认系酒后驾驶显然属于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经盘问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情形,应认定为自首。

第二种情形:单方事故型醉驾。指行为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单独发生交通事故,比如翻入沟底、撞到树木等物,未与行人或机动车发生碰撞的事故。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打电话报警,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并非在自身伤害较重或车辆无法移动情形下,为寻求帮助无奈选择报警,可以认定为自首。

第三种情形:双方事故型醉驾。行为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打电话报警,或者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应认定为自首。因为此时行为人报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接受公安机关到场处理,表明其有将自身置于司法机关管辖、接受惩罚的意愿。另外,根据《意见》规定,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

三、自首特殊问题

在犯罪自首制度中,我国司法理论也实践也认为单位也可以成为自首的主体,根据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者逃避法律追究的,不应当认定为自首。单位没有自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5]《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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