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技术发达的今天,偷拍现象屡见不鲜。我们知道,偷拍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是不合法而且也不不道德的行为。那么,偷拍视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树图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这些法律问题,希望大家看以下内容,能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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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视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偷拍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要是拿着偷拍得诈骗敲诈勒索,则构成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很多当事人认为,“偷拍偷录”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主要源于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中指出,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录制的谈话录音资料,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要以举证目的录音、录像,要征得被录者同意才行。实际上,被录者往往是将来的对方当事人,同意被录音、录像基本没有可能。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比如,为了调取不忠证据而侵入第三人住宅,是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但是,如果取证目的已达到,却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行为。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办公室,则就不具备合法性。再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再如,通过法律禁止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等等。
可见,只要不违法,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拍摄和录制的影音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且有证明力的。
私自在别人家按摄像头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按照其事件严重程度来量刑。
私自安装摄像头、偷拍别人的行为,毫无疑问是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侵权责任法也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偷拍偷录他人隐私的行为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此类行为还可能构成行政违法,行为人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此外,偷拍偷录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行为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七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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