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具有不可替代性,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特点,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只能执行犯罪分子自己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怎样执行罚金刑的详细内容,就由树图网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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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怎样执行罚金刑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般来说,刑事罚金不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是另一方自愿进行缴纳处罚的罚金,才可以执行。只有民事责任上,才可以进行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被判处罚金刑的犯罪分子的夫妻共同财产不会被法院执行。如果夫或者妻自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其缴纳罚金,法院可以准许。但是,如果是涉及罚款,比如扰乱法庭秩序所产生的罚款、行政处罚中的罚款,那么是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
没收财产为附加刑的一种,也可以独立使用。《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但在司法实践中,刑事判决在判处犯罪分子财产刑时,判决主文一般表述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未明确“个人全部财产”的具体范围。囿于刑事诉讼程序的强制性,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或可能判处财产刑的,侦查机关一般都会查封、扣押、冻结与该犯罪嫌疑人相关的全部财产。
当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刑事裁判部门移送至执行机构立案执行时,执行机构将直接处理随案移送的财产。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形,就是侦查机关往往在侦查阶段中就已经对相当一部分财产作出了处理,返还被害人,或以其他事由不当处理。
由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程序,不同于一般民事执行,并无申请执行人,法院一般也不会主动追加或通知利害关系人参与执行程序,这就使得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的犯罪分子配偶的权利受损,而难以实现救济。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