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多未成年人的思想越来越早熟,有的甚至会实行一些违法犯罪行为,那么你知道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到12岁什么时候实行吗?树图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到12岁什么时候实行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到12岁什么时候实行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834d6b9f5e995c82295a21b80c9ba1d
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到12岁什么时候实行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没有下调,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为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确定什么年龄开始负刑事责任,是刑事立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因为刑事犯罪责任年龄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要件之一。从中国的刑法规定来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二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三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中国刑法之所以规定这样的犯罪年龄段,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地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对于他们发生危害行为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着重于教育、改造、挽救,即使对极度少数非处罚不可的进行处罚,其目的还是为了教育。因此,中国目前规定的犯罪年龄不仅是科学的,而且也是合理的。
刑事犯罪年龄低龄化的问题日益突出,且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趋向成人化犯罪。对于低龄化犯罪应当引起整个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如何解决犯罪低龄化问题,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话题。造成犯罪低龄化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处于一种不成熟不稳定的朦胧状态,免疫能力相对较差,不仅缺少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而且也极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和一些违法行为的引诱和侵蚀,他们在好奇心和寻找刺激的心理驱使下,容易上当受骗;其次,社会关爱和家庭教育也是一个来容忽视的方面,对于未成年人出现犯罪,就社会而言,更多地是出现歧视,就家庭而言,既有过于溺爱的原因,也有缺少家庭温暖的结果。
如果将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为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条途径,则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一种短期行为,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扩大打击范围,将会使更多的未成年人被列入刑法追究的视线,受到刑法的调整。因此,仅靠修改刑法的犯罪年龄来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则是扩大了刑法特殊预防的功能,这不仅对整个社会不利,而且对于未成年人今后的成长也极为不利,可以说,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做法只是一种消极的行为,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
确定什么年龄开始负刑事责任,是刑事立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因为刑事犯罪责任年龄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要件之一。从中国的刑法规定来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二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三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中国刑法之所以规定这样的犯罪年龄段,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地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对于他们发生危害行为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着重于教育、改造、挽救,即使对极度少数非处罚不可的进行处罚,其目的还是为了教育。因此,中国目前规定的犯罪年龄不仅是科学的,而且也是合理的。
刑事犯罪年龄低龄化的问题日益突出,且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趋向成人化犯罪。对于低龄化犯罪应当引起整个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如何解决犯罪低龄化问题,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话题。造成犯罪低龄化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处于一种不成熟不稳定的朦胧状态,免疫能力相对较差,不仅缺少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而且也极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和一些违法行为的引诱和侵蚀,他们在好奇心和寻找刺激的心理驱使下,容易上当受骗;其次,社会关爱和家庭教育也是一个来容忽视的方面,对于未成年人出现犯罪,就社会而言,更多地是出现歧视,就家庭而言,既有过于溺爱的原因,也有缺少家庭温暖的结果。
如果将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为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条途径,则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一种短期行为,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扩大打击范围,将会使更多的未成年人被列入刑法追究的视线,受到刑法的调整。因此,仅靠修改刑法的犯罪年龄来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则是扩大了刑法特殊预防的功能,这不仅对整个社会不利,而且对于未成年人今后的成长也极为不利,可以说,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做法只是一种消极的行为,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