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市1名15岁少女父母离异,从小寄住姑姑家,读初二时,姑丈半夜潜入卧室性侵她三次。少女不甘受辱报警提告,但除了姑丈矢口否认犯行,包括同住的姑姑、叔叔与表哥全部不信她,连亲生父亲出庭都质疑她说谎成性,诬指性侵。法官根据少女内裤验出其姑丈的DNA等铁证,戳破姑丈谎言,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重判其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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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5岁少女指控姑丈性侵 法院依DNA定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据报道,被害少女在父母离异后与姐姐到台南投靠祖父母,五年前就读小学五年级时才被姑姑接到高雄同住,但她没有自己房间,平日与年龄相仿的表哥、表弟同睡一房,独自打地铺。
前年11月的某晚,被害少女的姑丈趁全家熟睡时,潜入儿子与侄女卧室,对睡在地板上的侄女上下其手,并用手指性侵得逞,事后见侄女没吭声,三天后再次性侵。
来年一月,姑丈又在凌晨穿着四角内裤进卧室,不顾侄女拍打抵抗,强掀其衣物抚摸猥亵,并戴上保险套性侵得逞。当天早上少女到学校后立刻打电话告知姐姐报警,才让整起事件曝光,社工带少女到医院采集检体,少女内裤中验出姑丈的DNA。
高雄地检署侦查时,被害少女姑丈辩称自己作息正常,不可能凌晨起床犯案,他甚至反咬侄女有说谎习惯,因他干涉侄女在外交往,曾打骂管教,才遭诬指性侵,并辩称是因儿子正值青春期,可能自慰,全家人衣服混洗,才导致侄女内裤验出DNA。因双方各说各话,法院另传唤其他4名家人到庭作证。少女的姑姑、表哥、父亲等三人,都指证少女说谎成性。
法院合议庭认为,少女父亲长住外地,不了解女儿生活状况,其他家人因与被告关系较亲密,证词偏袒被告,不足采信,加上DNA鉴定,以及少女出现恐惧、自责、不安全感的创伤后压力症候群,认定少女指控属实,重判其姑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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