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接下来就由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容留介绍卖淫罪最新量刑标准。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容留介绍卖淫罪最新量刑标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容留介绍卖淫罪最新量刑标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21f1474864df10a3ab749d6b76a4886
容留介绍卖淫罪最新量刑标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与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存在交叉和重叠,使得作为犯罪行为的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与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之间的界限难以把握。虽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08年6月25日公布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中对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案件的刑事立案标准作出了规定,但仍有不够明确之处,且目前仍在参照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关于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情形的规定与追诉标准之间已无法衔接。为统一法律适用尺度,有必要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件的定罪标准和情节严重情形予以进一步明确。
(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二人次以上的;
(2)引诱、容留、介绍未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不明知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3)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4)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孕妇或者哺乳期妇女卖淫的;
(5)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患有精神病的人卖淫的;
(6)引诱、容留、介绍因亲属、监护、教养、救济、公务或业务关系服从自己监督的人卖淫的;
(7)出于泄愤报复、毁人家庭等卑劣动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8)利用淫秽物品引诱他人卖淫的;
(9)引诱、介绍他人到境外卖淫的;
(10)引诱、容留、介绍外国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向外国人卖淫的;
(11)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经营旅馆、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出租汽车等行业的条件,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12)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本人兼有卖淫或者嫖娼行为的;
(13)曾因卖淫、嫖娼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被处罚,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1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10人次以上的;
(2)容留、介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3)具有定罪标准中第(2)至(13)项情形,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5人次以上的;
(4)其他严重情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Primed Door产品介绍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Primed Door产品介绍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ad39fd7da870b676256247b08eb6328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Python的序列、集合和字典知识点_副本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Python的序列、集合和字典知识点_副本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4ece277e460368c3f8a9f4e2a48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