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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会计账簿罪的量刑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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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心 浏览量:22023-03-09 05: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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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会计账簿罪的量刑标准是自然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罪的,对单位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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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隐匿会计账簿罪的量刑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隐匿会计账簿罪的量刑

隐匿会计账簿罪的量刑:

1.自然人犯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隐匿会计账簿罪立案标准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隐匿会计账簿罪的主体

隐匿会计账簿罪的主体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公司、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其他工作人员一般不属于本罪主体,但可以成为本罪的共同犯罪主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点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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