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谈余罪自首的司法适用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谈余罪自首的司法适用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ee909eec75d523dc5aaa02a5caac081
谈余罪自首的司法适用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所谓强制措施,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指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此外,一般认为,对于在侦查中受到依法传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亦应纳入余罪自首的主体范围。这里的传唤,是指司法机关使用传票指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案接受讯问。传唤虽然没有直接的强制效力,但它指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负到案的义务,如不履行该项义务将受到强制,因而具有间接的强制的效力,故在法学理论上被称为“间接强制措施”。将受传唤而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纳入余罪自首的主体范围,符合余罪自首的立法精神。
在司法实践中,还会遇到被采取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司法拘留、留置盘查等非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分子,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与被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不相同的犯罪行为,能否“以自首论”的问题。对此应如何处理,法律没有明确。如认定一般自首,他们缺乏自动投案的构成要件;如认定余案自首,又不符合余罪自首的主体范围,故当司法机关遇到此种情况时,往往难以认定。笔者认为,对于此类人员来说,司法机关所掌握的只是他们一般性违法事实,而并非犯罪事实,故不能构成余罪自首,即本罪尚未掌握,何谈余罪?但通常情况下,可以认定为一般自首。由于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受限,不可能做到形式上的自动投案,但前行为——被抓获的被动性并没有实际影响后行为——供述的主动性,犯罪分子在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其犯罪事实时主动供述的行为,完全符合自动投案的本质特征,对此如不按自首处理显然有违自首的立法意旨。
可见,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司法机关掌握案件的线索和证据能否确定在案人可能犯某罪,是判断罪行被掌握与否的重要标准。凡属案件线索已被司法机关获知,并有一定证据证明该在案人可能犯有某罪时,即为罪行已被掌握。否则,应认定为“罪行还未掌握”。但某些案件所表现的是甲地司法机关知道“其他”犯罪发生且已查明犯罪人,但不知道该犯罪人已被乙地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或判刑,而乙地司法机关则不知道该犯罪人还有其他罪行。对此应如何认定,理论界存在分歧。这实际上涉及如何界定“司法机关”的范围问题,即是泛指所有的司法机关,还是仅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抓获地和已宣判的罪犯服刑地的直接办案的司法机关。如果界定为前者,那么只要全国一个司法机关发现了某一犯罪并查明了犯罪人,就应认为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笔者认为,无论是从刑法鼓励和引导犯罪分子悔过自新的立法精神考虑,还是从确立余罪自首制度的初衷而言,这里的“司法机关”作狭义的理解更符合立法本意。如果对“司法机关”作广义的理解,不但在实践中“以自首论”情况将很难出现,而且会使一些犯罪分子产生“余罪”供与不供一样的想法,从而导致一些“余罪”不能受到及时、有效的惩治,这显然有悖于余罪自首的立法意图,故这里的“司法机关”应当是指具体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现在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各地区间通讯网络的不断优化,各地司法机关之间快速沟通、进行信息交流已不成问题,对于犯罪分子已被犯罪地侦查机关发布了通缉令,或该犯罪分子已被列为“上网追逃”对象的情况下,也应以抓获地或者服刑地直接办案的司法机关是否实际掌握为标准来认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所谓“其他罪行”,是指“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的罪行”。倘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则以坦白论。由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对“其他罪行”是否包括同种罪行,在立法上并未作限制,这引发了理论界对最高人民法院上述限制性解释的广泛质疑。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主要是出于司法便利的考虑。因为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供述同种罪行的,尚可先对新发现的罪行适用自首的规定判处刑罚,再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但由于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供述同种罪行是作为一罪处理的,并不适用数罪并罚,如果对犯罪分子的某一次犯罪行为适用自首,那么该自首有无溯及其他犯罪行为的效力,以及在判决书中该如何表达,又该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会给司法实践操作带来诸多现实的困难。尽管质疑者的某些观点不无道理,但鉴于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司法机关应当严格遵照执行。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陈新华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情绪的感受方式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情绪的感受方式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c54b2217f97a07f6d55d59ffa68bdc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农村幼儿园利用绘本阅读开展安全教育的实践研究_副本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农村幼儿园利用绘本阅读开展安全教育的实践研究_副本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000927dcd222b18fa95af52d1709a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