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政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的条件准予立案的,接下来就需要相关当事人也就是原告缴纳对应的诉讼费,只有在缴纳诉讼费之后法院才会正式受理这个案件。那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收费标准?以下将由树图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f7c723974b5352b1cc401f20c3cf4da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收费标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行政诉讼费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支付的费用,由当事人依法承担并支付给人民法院。包括两类:
第一种是案件受理费,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当事人应当缴纳的第一审受理费、第二审受理费、申请执行费等费用。
第二,其他诉讼费用,如鉴定费、检查费、证人补贴和旅费、公示费、诉讼材料副本费、其他执行费用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其他费用。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支付行政诉讼费用;在中国境内进行行政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也必须依法缴纳诉讼费用。
行政诉讼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支付受理费用。行政诉讼案件可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其诉讼标的如下:
(一)以下非财产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治安管理案件,每件5元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50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单价30至100元。有争议的,按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缴纳。
(二)财产行政案件的费用应根据争议的价格或金额按一定比例支付:
(1)不足1000元,每件50元。
(2)超过1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的费率支付;
(3)超过5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3%的费率支付;
(4)超过100,000至200,000个零件的支付率为2%;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按照1.5%的比例支付。
(6)超过50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1%缴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支付。
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的费用由当事人预交,在案件审结后,按实际费用确定由何方当事人负担。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
(二)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反诉案件,由反诉当事人在提出反诉的同时预交案件受理费。预交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上诉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七日内仍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申请执行等费用由申请人在提出时预交。
(三)依照《上海市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
(四)审理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刑事犯罪,全案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经济纠纷需要继续审理的,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五)中止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时,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六)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七)终结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广播电视奖项及评奖标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广播电视奖项及评奖标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4210651fa3a78355ac9f5101bb2c616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实体门店工作流程标准化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实体门店工作流程标准化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a305a94ffb852ebf3c1ddc1da6184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