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义:第260条思维导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义:第260条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风雪夜人归 浏览量:22023-03-10 09:48:52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义:第260条思维导图

第二百六十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义:第260条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义:第260条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edb873502e8374c7fc6f513170dee9f

思维导图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义:第260条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释义】

根据我国加入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为中央机关和有权接收外国通过领事途径转递的文书的机关。 凡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送达证明由有关人民法院交最高人民法院退司法部,再由司法部送交该国驻华使、领馆。

对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直接向其在华的本国公民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如不违反我国法律,可不表示异议。

【关联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9条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第六章 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_副本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六章 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_副本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六章 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_副本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672f555831e7d9a3bb2cf2fb792cb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