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一次一般需要二到三个月左右。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还是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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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多久移交检察院一次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刑事案件多久移交检察院一次
刑事案件能撤案的,对于以下案件应当进行撤销: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构成刑事案件的要件如下:
1.主体条件,当事人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
2.主观条件,当事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
3.客观方面,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刑事法律规定,应受刑事处罚,也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4.客体方面,当事人的行为侵害了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