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刑事案件发生的时候,对于机关、团体等等都是可以写一份刑事控告书的。那么什么是刑事控告书?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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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控告书?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刑事控告书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民,在自身权利受到刑事侵害的时候,依法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告发犯罪行为,请求依法惩处犯罪分子、维护自身权益的书面材料。刑事控告书一般格式如下:
(一)控告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机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二)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地址等基本情况;
(三)控告请求:向司法机关提出哪些诉求、需要司法机关维护哪些权益;
(四)犯罪事实和控告理由:写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等事实要素;
(五)证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写明主要证据及其来源,主要证人姓名和住址。
(六)此致××公安局(或XX人民检察院、XX人民法院)控告人:年 月 日
刑事控告书应该交给公检法哪一个机关,一般是按照案件的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来决定。
但也可以交到公检法任何机关。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各类刑事案件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18条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立案管辖范围,作了概括性的规定:
(一)公安机关管辖案件: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三)人民法院管辖案件: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七类案件)。
刑事控告书控告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机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地址等基本情况。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写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等事实要素。控告的理由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