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立案抓人流程如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报警立案抓人流程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报警立案抓人流程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e9a15ce8b7c26f2ee0a9ca231993e50
报警立案抓人流程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提请、批准逮捕
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3.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4.决定逮捕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
5.逮捕执行。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公安机关抓捕罪犯要根据案件具体的进展适时决定,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环境设计各业务版块流程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环境设计各业务版块流程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b759aacdf9404fdef4191a557718654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工艺流程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工艺流程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8e31ea83041e28a9ece5f7d7121fc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