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并非属于刑罚手段之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需要出示拘留证。那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以下由树图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581b89089912d476731fd272a2417eb
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不是以宣布时间起算。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两天,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
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长27日),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
前科通常是指曾经犯罪受过刑事法律追究的人。而刑事拘留只是侦查过程中使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只是被刑事拘留而没有受到相关刑罚判处的,是不会被认定为由前科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在司法实践中,执行规定时,能在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的在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如果三日期限不够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但必须在此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延长一日至四日后再不能延长期限。但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PRAGMATICS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PRAGMATICS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c88b9d082a71ef59715fa269758e09b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查看物流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查看物流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74e6104f4596d799f9ac726e00525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