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可以风险代理,对于刑事诉讼案件是禁止适用风险代理的,对于婚姻、继承案件,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案件,请求抚养费、抚恤金给付案件都是不能风险代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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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风险代理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可以风险代理。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二、什么是风险代理
律师代理诉讼案件,风险代理适用范围为:
1.风险代理仅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
2.有四类涉及人身和最基本民生的民事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
包括: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障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3.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1]《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十二条
[2]《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