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果对于案件已经做出了判决,接下来就是执行的阶段 了,有时候案件已经执行了,但是当事人想要申请再审也是可以的。那么执行案件再审怎么申请?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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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再审怎么申请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需要向上一级人法院提出,所以如果向最高院申请再审的,需要案件的一审、二审是最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须知》:
1、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当通过原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
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
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应不超过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所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限。
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一式两份,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1、人民法院制造的具有产业履行内容的民事判定、判决,不论是第一审仍是第二审或许再审,一律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履行。法令另有规则的在外。
2、发作法令效能的付出令,由制造付出令的人民法院履行。
3、人民法院制造的供认和履行外国法院判定、判决或外国仲裁组织判决的判决书和履行令,由制造该判决和履行令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履行。
4、仲裁机关制造的发作法令效能的判决书、调解书以及由公证机关制造的发作法令效能的债务文书,由被履行人住所地或许被履行人的产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履行。
受理是指法院对诉讼主体提交的材料经过初步审查属于职责范围且手续基本齐全的予以接受的一道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是立案的前置程序,受理期限是7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