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刑事诉讼都会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程序是什么?哪些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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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程序是什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遵从的是刑事程序,在刑事程序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庭审程序主要是:
法庭宣布开庭;
进行法庭调查;
进行法庭辩论;
最后陈述;
宣布休庭等待判决。
附带民事诉讼的部分,当事人需要了解下面的法律规定,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更大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范围包括:
1、被害人;
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此作出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还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因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各环节均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