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些植物,由于其稀缺的情况,我国对于相关的植物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禁止对其进行损害,一旦违反就会追究其的刑事法律责任。那么今天就跟树图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珍贵树木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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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树木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刑法规定的林业犯罪的罪名有很多,不同的罪名立案标准是不一样的,例如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盗伐林区一立方米至五立方米,幼树五十株至二百五十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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