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就是“不告不理”的刑事案件,包括侮辱罪、虐待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占罪,就刑事自诉案件办理流程、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吗,以下由树图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刑事自诉案件办理流程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刑事自诉案件办理流程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9cc0aeb1ae0ced0c8e79fb5fcd16d76
刑事自诉案件办理流程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刑事自诉案件的办理流程,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由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并且承担举证的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主要有:
(一)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案件一经起诉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进行审判;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因而,在自诉案件中,可以适用和解、调解、撤回自诉等制度。
(三)举证责任不同。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规定为完全由自诉人承担;而公诉案件,收集和核对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查获犯罪嫌疑人是司法机关应尽的职责。
一般情况下可以进行调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条规定,自诉案件有四种处理方式:
(一)调解;
(二)当事人在庭外自行和解;
(三)撤回自诉;
(四)判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两百零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谭某与长沙公司借款纠纷案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谭某与长沙公司借款纠纷案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cf04d5c26b6acd28d88d2e70b11bf16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青出于蓝——内训师综合能力提升训练课程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青出于蓝——内训师综合能力提升训练课程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c75be6c5338f10d2e523dd2a5835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