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关系思维导图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关系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宠上天 浏览量:02023-03-10 18:45:23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关系思维导图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很多人对于申办监督程序并不了解,其实它就是再审程序,它和二审程序是不一样的两种程序,那么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关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关系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关系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ec00867dbed311cdd5b6a786c615198

思维导图大纲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关系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

(一)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二)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

(三)提起的理由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提起,只要上诉人主观上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就可以提起上诉;而再审的提起,是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的规定,确有错误,方可决定是否开始再审程序。

(四)提起的时间不同。第二审是第一审的继续,上诉期限有一定的限制。当事人对第一审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当事人对第一审的裁定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期限为10日。而再审程序的提起时间,行政诉讼法未作具体规定。

(五)审理的法院不同。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既可以由原法院审理,也可以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还可以由更高的人民法院提审。

二、审判监督提起期限是多久?

(一)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二)超过2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注意(再审时效):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的六个月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条)。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5条);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依据《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73条)。

三、 哪些机关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有以下几种: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

(1)此处的“各级人民法院”是指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

(2)该人民法院院长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3)对于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只能由各级人民法院和审判委员会共同行使。

2、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对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是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案情疑难、复杂、重大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情况的案件,也可以提审。

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

(1)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提出抗诉的,由控告申诉部门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

引用法条

[1]《双鸭山市中心城区停车管理条例》 第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两百零五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作者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作者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作者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7a2c1ba02d0776a01e8b14d933b6f0d

组织绩效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组织绩效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组织绩效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0ebceac83fbe16ac10cd7f3d8757c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