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除有特别规定的,超过法定追诉期限的,不得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诉,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下面树图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追诉期的规定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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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期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法定最高刑不超过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超过20年以后必须追诉的,需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法》第89条,分别规定两种情况。即成犯的追诉期,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犯罪行为终了之日”是指连续犯罪的最后一次犯罪之日,继续犯的持续状态结束之日。
追诉时效的中断和延长:中断是指再追诉期间,因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归于无效,追诉的时效从法律规定的事由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追诉时效的延长,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事由,追诉期限无限延长的制度。我国《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国家追究的,不受追究时效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间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