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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中止执行后会拘留吗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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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颁布了判决条例之后,有些人会胡思乱想希望可以凭借某些不为人知的手段来拒绝执行判决的条例。但是在不执行法院判决时会遭到拘留,不知道他们是否知道这一点,相信很多朋友也是一头雾水吧,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人民法院中止执行后会拘留吗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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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人民法院中止执行后会拘留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人民法院中止执行后会拘留吗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对方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第五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可以终结执行的情形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工作无法继续下去,从而结束执行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终结执行符合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两百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两百五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百一十八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百一十九条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一百零二条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两百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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