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的情况下,我们是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因为面对对方出现的一些不合理的行为和情绪,我们得提前做出预防,所以说我们有必要进行婚前的财产保全。所以说说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流程具体是怎样的?接下来树图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诉前财产保全流程是怎样问题的详细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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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流程是怎样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七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当事人对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对于申请人来讲,递交了证据材料和申请书以后,接下来就是等待人民法院的通知,如果法院需要提供其他的补充材料,自己要积极准备,因为证据材料不够充足的,法院就会驳回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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