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 粤地税发[2003]324号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省局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切实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各项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是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推进依法治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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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五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六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七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