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 青地税发[2003]229号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贯彻落实总局制定的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的“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是整顿税收秩序、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抵扣的重大举措,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切实加强货物运输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二、对纳税人开票方式的认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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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五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六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七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