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关于民商立法模式的三次论争思维导图

关于民商立法模式的三次论争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深拥意中人 浏览量:32023-03-15 16:42:53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关于民商立法模式的三次论争思维导图

一、清末关于民商立法模式的初次争论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关于民商立法模式的三次论争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关于民商立法模式的三次论争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7227e96454f5f2041e1d6f2fb644db9

思维导图大纲

关于民商立法模式的三次论争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901年1月,清政府在内外危机中颁布变法令,提出“参酌西方政要”,以达“天下富强”。1902年3月,清政府发布上谕,提出“矿律、路律、商律等类,皆应妥议专条”。1903年4月,清政府再次发布“通商惠工,为古今经国之要政……兹者派载振、袁世凯、伍廷芳先订商律、作为则例”的上谕,①拉开了我国近代民商事立法的序幕。1904年《钦定大清商律》颁布,1911年《大清民律草案》亦告完成。在清末民商事立法过程中,不仅引进西方民商法律的内容,更着眼于中国实际。

1905年,在陈武、刘泽熙所著《商法》中详细记载了关于民商关系的讨论:既分析了民商法的联系,也强调了二者的区别,是目前所见的最早专门讨论民商立法模式的论述。其基本观点是赞同“民商分立”。在民商关系上,他们认为:“民法者,商法之基础也。然民法与商法非主从关系,亦非本则与例外关系。商事虽由普通民事而生,而商法对于民法可云特别法,不得谓为例外法”。②在“民商分立”的原因上,他们分析道:商法对于民法,实有独异之特质,商法有世界的倾向,其规定之大者,通世界各国渐趋于同,商法“应与民法分离,而各为一部”。

明确主张“民商合一”的是清政府翰林院侍讲学士朱福诜。他于1907年奏请慎重私法编纂,并推荐日本法学博士梅谦次郎为起草员,明确提到编纂“民商合一”法典的主张,称:“中国编纂法典之期后于各国,而所采主义学说不妨集各国之大成,为民商法之合编。”③甚至当时受聘起草商律的志田钾太郎也曾表示过对“民商分立”的反对。不过,志田钾太郎对于草拟《大清商律》解释道:“中国与外国立约,外国收回领事裁判权以中国有完全法典时为限”,“若有民法典而无商法典,则法典尚不完全,适足为外人之口实”,“故中国之不可无商法典,实政策上不得不然也。”④

清末采用“民商分立”主要基于三个原因:其一是在“先订商律”的思想指导下,贯彻“商战”思想,商律先行制定可谓水到渠成;其二是清民(商)事立法主要师从德日,分立模式具有继受性;其三,从时间上看,在民律起草之前,《钦定大清商律》、《破产律》即已颁行,如果在民法起草时再实行“合一”的编纂体例,势必会给立法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因此清末拟定的《大清商律草案》、《改定商律草案》遵从了“民商分立”的体例。显然,清末的“民商分立”体例是历史形成的,并非是对分立与合一两种模式进行权衡、比较后作出的理性选择。⑥就这样,关于“民商合一”或“民商分立”的第一次论争没有改变“分立”模式的胜利。

二、“民商合一”论在民初的流行

民初,民商事立法进一步发展,既体现着对西方国家民商事法律的移植,也呈现出对清末民商事立法的继承。1914年,《商人通例》、《公司条例》颁行,随后又起草了《商事条例》、《票据法》五草案、《破产法草案》、《海船律案》、《保险契约法草案》等商事法案。至1926年,民国《民律草案》各编先后完成,仍采纳“民商分立”模式。但在当时的立法实践中,一直伴随着是“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的理论争论。

值得关注的是,在民初有关民商立法模式的讨论中,展开了民商法律编纂技术的讨论。李忻指出:“商法不如民法之脉络一贯而成统一法典,实不外就商及有商业的趋向性质之各事项设特殊规定,而拉杂纂辑之耳,故商法之各编各章各具独立之状态,虽分离之而为种种单行法规也可,或设广大之民法典,容纳商法诸规定而为统一之私法全典,亦无不可。”(11)

在“民商合一”论坚定的支持者中,王去非的论述最具代表性。他在《商律法典存废之将来观》一文中详尽分析了商法典在编纂体例上存在的不合理性以及在立法技术上的不便。他认为:“商律为国内私法之一部,对于普通之民律法典,成为特别法,此为一般学者所公认,毫无疑贰者也。夫对于民律,别有商律之一大法典,其理由亟须说明。”(12)在商法各编的编纂体例方面,他认为“民商分立”的各种理由均不能成立,“民商分立”的编纂模式不具有合理性,商律各编都“不必存在”,并分析了理由:其一,商律总则编因缺乏一贯之原则,“缺乏法典组织之最大要件”;其二,各国对商行为大都制定特别法,因此“商律中之商行为编,并非必要”,“不如删除商行为一编,而使其各成为完全之单行法”;其三,“公司法规准用于营利的社团法人,故不如编制民律中,或制定为民律附属之单行法,较为妥当”;其四,票据法在有商律法典之国家,“使之成为单行法,亦复不少……夫网罗票据法于商律法典中,究其利益,不过图节省三四条文已耳,并无何等特殊理由,是则亦未始不可自商律分离,而成为单行法”;其五,“海商法规之大部分,凡与商行为绝无关系之船舶,咸得准用,与公司法同,故亦以独立制成单行法为适当。”(13)

三、民商立法模式论争在国民政府时期的终结

1928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制定民商事法律再次被提上日程。1929年1月,立法院第9次会议议决:“训政开始,各种法规,均待成立,权轻重而审缓急,应先行起草民法、商法、土地法、自治法、劳工法5种。”(16)民法委员会、商法起草委员会分别成立。1929年5月至1930年12月,编纂完成民法各编,初步完成了民法的法典化。民法的制定,深刻地影响着商法编纂的独立性,诚如学者所言:编纂民法“首应解决者,即民商两法是否合一之问题。”(17)

对于“民商合一”,这一时期的学者采取了支持的态度,伍渠源在《民商法宜统一论》一文中总结、分析我国古代民商立法概况后指出:“吾国以农立国,历代重农轻商;商民既未成为一特殊阶级,亦无特别团体,是以四民恒受治于一法。盖吾国习惯,民商历代统一,固无分编之必要也”;若能“民商合一”,“既可免立法主义之抵触,复可免条文之重复。凡属齐民,受治一法,执法者无适用纷歧之困难,治法者无研究不周之顾虑。”(18)施霖也在《民商法合一之理由》一文中对大陆法系商法体例进行分析后,力推“民商合一”模式,指出:“商法应规定之事项,原无一定范围,而订为独立之法典,不免自取烦扰,而无实益。”(19)

“民商合一”论不可避免地影响到立法者对于民商立法模式的态度。立法院院长胡汉民、副院长林森对“民商合一”模式的确立无疑起了决定性作用。中央政治会议第180次会议核准了他们提议的编订民商统一法典的提案。1929年6月,中央政治会议第183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编订民商统一法典。立法院遵照该项决议,审议通过《民商法划一提案审查报告书》。其时对“民商合一”的反对之声仍存,日本学者我妻荣就持有相反的意见,并对胡汉民、林森提案的理由逐一进行了反驳。国民政府时期在民商立法模式选择问题上,其论争具有以下特点:

2.更为深入地分析了民商立法模式变迁的发展趋势。“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因社会进步与国际化趋势的加强,民商立法均应采取“进步主义”,不断修订与社会经济发展所不合者,与“民商合一”与否无关;且“民商合一,对于商事法规,应趋于大同与否,立法者尽可酌量规定,并不因合一而失立法之运用。”(23)但“民商分立”论者认为“民商法在其对象之社会状态与进展之程度上,自属不同,故要求修正之程度亦相异”,(24)而且,“各国民法,固各有其特色,商法因商事有世界性,有趋于国际化之势,此项倾向,更不得不以条约等为参考,故欲适应国际的进展,仍有以商法为特别法之必要。”(25)

3.探究了民商事立法的价值取向。“民商合一”论者认为,以阶层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法律,已成为历史的陈迹,出于“人民平等”的考虑,应制定统一的民商法典,“若因职业之异,或行为之不同,即与普通民法之外,特订法典,不特职业之种类繁多,不能遍及,且于平等之原则不合”。(26)而“民商分立”论者反唇相讥道:所谓平等不能仅为“表面之观察”,“另订商法,决无害于法律上之平等。此项关系,只在适应商事之必要而为妥当之处置,并非与商人以特殊之地位。”(27)这种观点区分了形式上的平等与实质上的平等,将有关民商立法模式价值取向上的讨论引向深入。

4.深化了关于法典编纂技术上的认识。“民商合一”论者认为:“昔时各国之商法,以人为标准,即凡商人所为者,均入于商法”,然而,这种编纂体例要么已违背民商立法的平等价值,要么因商行为“在事实上有时颇不易分”、“商法应规定之事项,原无一定范围”,而导致商法典编订标准与体例上的困难和混乱,编纂分立的商法典“亦止自取烦扰”。“民商分立”论者则认为这种观点并非有力,“事物之界限不明,比比皆然,不利仅以此故而否认商法范围之存在。只有对此界限之确定努力为之耳。”(28)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fdfe5558ecedb1fc5d9c14488c5187f

设施草莓地苔藓结皮层对土壤微生物群落的影响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设施草莓地苔藓结皮层对土壤微生物群落的影响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设施草莓地苔藓结皮层对土壤微生物群落的影响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ee52705d59942443e1b00da7d8385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