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的进行肯定是因为相应的当事人对于某一证据不认可的,但是即使是经过司法鉴定了相应的当事人任然是可以不予认可的,也就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下面就让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司法鉴定当事人不认可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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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当事人不认可怎么办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申办材料:
申请表;
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