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般刑事案件与反革命判徒刑被告上诉又改判死刑案件之死刑核准权问题的复函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般刑事案件与反革命判徒刑被告上诉又改判死刑案件之死刑核准权问题的复函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1cb2d6d06aba48a5648847f29203a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般刑事案件与反革命判徒刑被告上诉又改判死刑案件之死刑核准权问题的复函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文号:法秘字第12789号
发布日期:1950-12-4
执行日期:1950-12-4
一、本年11月25日东法编字第0508号报告收悉。
二、关于一般刑事案件之死刑复核批准可归分院办理,至于重大死刑案件则应请示军政委员会后办理,同时分院对于一切死刑复核案件皆须考虑有无特赦理由,如认为有特赦理由,则应于复核后将意见连同全卷呈请军政委员会主席考量。此意业于前电告知,兹再答复如上。
三、关于反革命案件判徒刑,被告不服上诉又判为死刑问题,本院意见此种案件仍与一般反革命死刑案件相同,在各省由省人民政府主席、大行政区直属市由军政委员会主席批准后执行。
此复
附: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死刑核准权问题的请示报告东法编字第0508号
死刑核准问题,除反革命案件死刑核准权已有明文规定外,其判徒刑被告不服上诉又判为死刑以及一般刑事案件,因刑法未颁布,其死刑核准权亦应规定。分院曾先后请示两次,时隔数月,仍未奉到指示,现有不少应核准死刑案件,无法解决。下边只责难上级办事迟缓,殊不知这一重要问题,在中央未指示前,我们是不敢擅专的,我们建议:应由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核准,或授权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或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主席核准。在刑法颁布后,依刑法规定办理。
是否有当,请示。
1950年11月25日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战斗的基督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战斗的基督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3d168acd0cd9f767f809c7a5df86e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