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2011司考大纲新法解读:公司法解释(三)思维导图

2011司考大纲新法解读:公司法解释(三)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我养你 浏览量:62023-03-16 02:02:15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2011司考大纲新法解读:公司法解释(三)思维导图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法解读:公司法解释(三)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2011司考大纲新法解读:公司法解释(三)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2011司考大纲新法解读:公司法解释(三)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e0a5a0a8d9603699b26f94ab35a2afe

思维导图大纲

2011司考大纲新法解读:公司法解释(三)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

近年来,有关公司资本的形成与维持、股权投资者之间利益的平衡、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公司设立过程中债务的承担等方面涉及的问题较多,对各方主体利益影响也较大。但公司法对上述问题的规定却相对简略,导致法律适用上的分歧较多,处理上的难度较大。

2011司考大纲相关推荐: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全文下载】

2011司法考试大纲变化解读

2011司法考试大纲教材4变化

2011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涉考最新法律法规增删说明

2011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详细说明

为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贯彻公司法的精神和原则,明确并统一法律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着眼审判实践的需要、根据既有的立法规定,制定了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解释(三)具体从如下六个方面进行设计:一是落实公司成立前债务的责任主体;二是确立典型非货币出资到位与否的判断标准及救济方式;三是界定非自有财产出资行为的效力;四是明确未尽出资义务(包括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出资的认定、诉讼救济的方式以及民事责任;五是规范限制股东权利的条件和方式;六是妥善平衡名义股东、股权权属的实际享有者以及公司债权人间的利益。

结合司法考试来看,本解释有关股东构成抽逃出资的情形、股东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肯定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内部协议效力等是司法考试的重点。

第一条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司考命题角度分析】注意对“发起人”的界定。

第三条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司考命题角度分析】1.虽然公司尚未成立,但发起人仍然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的相对人可以要求成立的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Linux 网络基础知识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Linux 网络基础知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Linux 网络基础知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99680f0e48eac8a1aeaadb90447d4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