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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辅导之附带民事诉讼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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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司法考试辅导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是司法考试重点科目之一,在历年司法考试真题中占有的分值比例都比较高。附带民事诉讼更是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中十分重要的内容之一,所以法律教育网的小编特地为您整理了刑事诉讼法难点讲解,希望对大家的复习可以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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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律均限定为物质损失。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2、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且,如果刑事诉讼结束,被害人就精神损害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3、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法律教|育网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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