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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之法律作用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2012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之法律制裁
2012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之法律监督
2012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之法律责任
第一节 法律作用的含义
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发生的影响。
法律的作用的实质可以从两方面来认识:(1)法律的作用是国家权力运行和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2)法律的作用是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表现,或者说,法律的作用是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自身力量的体现。
社会作用是指法律作为社会关系调整器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它是经过法律的规范作用而产生的。两者的区别在于:(1)两者的考察基点不同。(2)两者的作用对象不同。(3)两者的存在方式不同。(4)两者所处的层面不同。(5)两者发挥作用的前提不同。
第二节 法律的规范作用
根据法律的规范作用的不同对象,即不同的行为,规范作用可以大体上被概括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五种作用。
指引作用是指法(主要是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其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法律的指引是一种规范指引,它不同于个别指引。
法律的指引的种类按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以下几种。
1.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
这是根据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所进行的分类。
2.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
这是根据国家权力行为的权限幅度所进行的分类。
3.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指引
这是根据法律的构成要素所作的分类。
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法律教\\育网的作用。其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任何社会规范(如道德、政治纪律)都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的作用。
法律的评价可分为两大类,即专门的评价和一般的评价。前者是指经法律专门授权的国家机关、组织及其成员对他人的行为所作的评价。其特点是代表国家,具有国家强制力,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又称效力性评价。后者是指普通主体以舆论的形式对他人行为所作的评价,其特点是没有国家强制力和约束力,是人们自发的行为,因此又称为舆论性评价。
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律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
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可以用来制裁、强制、约束违法犯罪行为。这种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
第三节 法律的社会作用
法律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表现在许多方面:(1)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2)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3)调整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之间的关系。
法律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上的作用具体表现在这样一些方面:(1)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2)维护生产和交换条件。(3)促进公共设施建设,组织社会化大生产。(4)确认和执行技术规范。(5)促进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第四节 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无论从逻辑还是事实上看,和谐社会的建构都必须借助于法律制度的推动和保障。
(一)法律对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
(二)法律通过确认并保障正义标准的实现,协调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公平正义
(三)法律可以为诚信友爱的实现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四)法律为激发主体的活力创造制度条件
(五)法律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六)法律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为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
第五节 法律作用的局限性
在认识法律的作用时,必须注意“两点论”:对法律的作用既不能夸大,也不能忽视;既认识到法律不是无用的,又要认识到法律不是万能的;既要反对“法律无用论”,又要防止“法律万能论”。
法律并非无所不能,它也有其局限性,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法律调整的对象是人的行为,法律调整的范法律教\\育网围不是无限的
二、法律自身特点产生的局限性
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影响
四、法律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