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2012司法考试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思维导图

2012司法考试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浅色夏墨 浏览量:02023-03-16 03:55:55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2012司法考试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思维导图

导语:2012司法考试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落幕,许多考生也已踏上了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的征程,法律教育网小编特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2012司法考试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2012司法考试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cdc8e9434808491f526fc1085b09568

思维导图大纲

2012司法考试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精彩推荐:

2012司法考试宪法辅导之宪法的作用

2012司法考试宪法辅导之宪法解释

2012司法考试宪法辅导之人民检察院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并设立民族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自治权的制度。全国人大依据宪法于1984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指我国境内少数民族聚居并实行区域自治的法律//教育网行政区域,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构成上可以分为三类:

①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如西藏自治区。

②以一个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同时包括一个或几个人口较少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③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联合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法律//教育网如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其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属于自治机关,也不享有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自治权。但民族乡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结合本民族的具体情况和民族特点,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文化、教育和卫生等事业。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9.战斗的基督教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战斗的基督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战斗的基督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3d168acd0cd9f767f809c7a5df86e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