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2012年司法考试经济法辅导之非全日制用工思维导图

2012年司法考试经济法辅导之非全日制用工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我有一颗少女心耶 浏览量:22023-03-16 04:27:21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2012年司法考试经济法辅导之非全日制用工思维导图

导语:2012年司法考试经济法辅导之非全日制用工。2012年司法考试的航船已经扬帆,载上希望的风帆,驶向梦的彼岸。为此法律教育网特地为大家总结了法经济法中的重点知识点,希冀对大家备战2012司法考试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2012年司法考试经济法辅导之非全日制用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2012年司法考试经济法辅导之非全日制用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634f3efcf70a442d580a049685d1d5f

思维导图大纲

2012年司法考试经济法辅导之非全日制用工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精彩链接:

2012年司法考试经济法辅导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12年司法考试经济法辅导之会计法和审计法

2012司法考试经济法难点之反不正当竞争法

2012年司法考试经济法之劳动合同法十大考点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我们应当掌握《劳动合同法》的下列规定: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且从事非法律\\教育网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经济法总论思维脑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经济法总论思维脑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经济法总论思维脑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2d55ce2911b37ec0578b721c28052e3

结构化研讨(引导技术)之道法术器思维导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结构化研讨(引导技术)之道法术器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结构化研讨(引导技术)之道法术器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997acadaaf97a75532f2f81d6d7f9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