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2司法考试民法辅导之缔约过失责任。2012年司法考试备战已经悄然拉开了帷幕,为了各位考友能够更好地复习应战,法律教育网小编特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希望能对各位备考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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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司法考试民法辅导之缔约过失责任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2012司法考试民法之租赁合同
2012年司法民法考点:债的转移
2012年司法民法考点:合同的消灭
司法考试民法考点:合同的形式
1 欺诈
2 恶意磋商
3 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例:乙丙谈判欲结成商业联盟,甲不愿乙丙联盟以不利于己,于是提出优厚的条件,诱使乙推掉与丙的订约机会。后甲明确告知乙不再签订合同,这就是恶意磋商。
例1:如果甲乙之间没有缔约关系,甲通过不正当手段(如扮成清洁工等)窃取乙商业秘密。只能追究甲的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责任。如果甲乙之间有缔约关系,还可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例2:甲去商场买东西,在买好东西准备离开或正在谈价的时候,因地滑或踩着西瓜皮而滑倒摔伤。对商场既可追究侵权责任,又可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例3:乙从一地到另一地,顺便穿过甲商场,结果踩着西瓜皮摔伤。只绝对甲追究侵权责任。
例4:甲乙之间谈判,乙收买甲的一个员工丙而获得甲的商业秘密。乙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缔约过失;丙作为甲的雇员承担劳动法上的责任,乙丙成为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三)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
赔偿信赖利益的损失。
例:甲为恶意蹉商,乙的损失法律\\教育网包括:
①签订合同的有关费用,最信利益的损失。
②机会的损失,是信赖利益的损失。
③履行利益的损失。这不是信赖利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