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24条思维导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24条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人生岁月几度寒 浏览量:22023-03-16 05:35:01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24条思维导图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24条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24条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5dfe193e13a25b65c46ebcf4e2f2c55

思维导图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24条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条文注释

本条是对一般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

规定侦查羁押期限,主要是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限制了人身自由,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权利,必须慎重对待,严格控制,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按本条规定,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第二日起到侦查终结时止。但是,有些案件,如集团犯罪涉及的犯罪情况复杂,在二个月内难以完成侦查任务,法律规定可以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将羁押期限延长一个月。注意,对被羁押的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能办结而改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期限不计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

关联法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21、225、226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杭州房产政策变动(2010-2024)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杭州房产政策变动(2010-2024)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杭州房产政策变动(2010-2024)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9c48ad0d6c5caaf6f17a0c923700703

182 ACPS系统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182 ACPS系统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182 ACPS系统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6aabaed7e1bcd01b0f4b4a66dd484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