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第33条思维导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第33条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失落感 浏览量:02023-03-16 14:29:02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第33条思维导图

第三十三条 【仲裁员回避】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第33条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第33条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ee9335c95bb5a33ae0f4d5718c2862a

思维导图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第33条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条文注释

回避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要求有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仲裁员不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回避是我国诉讼制度的重要制度之一,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当事人都享有申请审判员、书记员等回避的权利,在劳动争议仲裁中,采纳这一诉讼活动的有效方式,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的公平仲裁或裁决,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当事人要求仲裁员回避的申请,并不是一经提出,就发生仲裁员回避的后果。仲裁员是否应当回避的决定权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本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关联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4章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5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18、19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fdfe5558ecedb1fc5d9c14488c5187f

第二课:诸侯纷争与变法运动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二课:诸侯纷争与变法运动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二课:诸侯纷争与变法运动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3a9b01913192eb7e3b78b60472658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