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二十七条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二十七条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7defe37e0b20ab3b8af6e827907c0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二十七条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动产物权占有改定的规定。
●立法背景.
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使受让人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该动产现实移转的交付。占有改定的原因在于,社会生活中,出卖人虽然将其动产出卖,但是在某一段时间内仍然可能还有使用的需要;或者买受人已经取得了该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需要出卖人对该动产进行暂时的保管或者改进。在德国民法中,占有改定已经成为让与担保制度的法律基础。占有改定作为现实交付的三种变通方式之一,对其效力各国民法大都作了明确规定,本法也不例外。
●条文解读
占有改定以及本法第26条规定的指示交付作为观念交付的主要方法,其前提是民法学理上直接占有同间接占有的区分,要准确地把握和理解占有改定的概念,有必要先对学理上间接占有的概念作一点了解。学理上,占有作为一种对物进行控制和管领的事实状态,可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其中直接占有即是不通过他人媒介而能够对自己所有或他人之物进行直接控制和管领的事实状态,例如甲对手中自己所有的钢笔,商店对于店中存放待售的货物,承租人、受寄人等对于他人之物的直接控制和管领等等,直接占有侧重的是物理意义上对物现实、直接地控制;除去直接占有外,还有一类为间接占有,即因他人媒介的占有而对物享有间接的控制。间接占有的前提是间接占有人同媒介占有人(直接占有人)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例如承租人、受寄人或者基于其他类似的法律关系,对于他人之物为占有的称为直接占有,而该他人即出租人或者寄托人等称为间接占有。间接占有侧重在间接占有人通过与直接占有人的某种特定法律关系,而间接地对物进行控制和管领。本条所规定的占有改定即是出让人自己保留直接占有,而为受让人创设间接占有以代替现实交付的一种变通方法。为了更准确的理解本条的规定,下面就占有改定制度的构成要件、占有改定的效力及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等问题作四点说明。
最后需要说明一点的是,除去现实已经存在的动产,占有改定制度还适用于将来可取得的动产。例如甲向乙购买一台尚未生产出的机器,同时双方约定该机器生产出来后由乙暂时保管。一旦该机器生产完毕,则甲取得间接占有以代替交付。
举例说明,出让人甲将其自行车出售于乙并约定由甲继续租用,而后甲又将自行车出售于丙,并作相同约定由甲继续使用该自行车,那么丙能否主张善意取得的适用而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呢?有的意见认为占有改定不能适用善意取得,认为善意取得要件中的“交付”仅限于现实交付,并且该例中的乙和丙对于甲都寄予同样的信赖,不应厚此薄彼。但我们认为该例中的丙可以主张善意取得的适用而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理由有三:首先,本法关于善意取得构成要件所规定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并不排除观念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的适用;其次,如果承认乙可以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从甲处取得所有权,那么自无排除丙以同样方式取得所有权的理由;最后,对于乙因信赖出让人甲而承担的风险,是自己选择的结果,完全符合私法意思自治的原则,并且如果要避免风险,乙完全可以要求现实交付。而丙对甲的信赖是不同的,丙信赖的是甲占有动产的外观,而善意取得制度所保护的正是第三人对于所有权外观的信赖,因此,只要丙具备了善意取得的各项要件,当然可以主张对自行车的所有权。
●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133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8e98e140c0241c3ff921d269aacdf14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二十三章 统计与数据科学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二十三章 统计与数据科学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3e671779a3cdf723a33af5ed10f05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