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卷笔录是办案人员或辩护律师在阅读案件卷宗时所作的记录。有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作用,对查阅卷宗、复查案件、核对证据、弄清事实、进行辩护、总结经验、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均有重要作用。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阅卷笔录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阅卷笔录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6d455d1e92e357d2ff757db97f83dad
阅卷笔录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阅卷笔录
时间:
地点:(或受理法院):
案由:
当事人:
律师阅卷笔录
时间:19××年××月××日××时至××时
地点:××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案由:故意伤害
被告人:a,男,××岁,××市××县人,×族,××市××中学学生,住××县×路×号×楼××号。因故意伤害于19××年×月×日被拘留,×月×日被取保候审。19××年×月×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月××日提起公诉。
1.起诉认定的事实
(应祥述,此略。)(卷宗第×页)
2.被告人a×陈述
(应祥述,此略)(卷宗第×页)
(应祥述,此略。)
法医:王××
医生:胡××
本案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认定根据:
1.《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章第6条第11款: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2.《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敌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法定从轻情节:《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酌情从轻情节: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3.其他肯况:被告人正在××中学读书,系中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遵纪守法,学习成绩较好。同学、教师反映均好。
阅卷人: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三十四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刑事案件搜查笔录范文(实用5篇)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刑事案件搜查笔录范文(实用5篇)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aa7c0a3f2beaa3a21a826a1220e40c2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询问嫌疑人笔录范文通用6篇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询问嫌疑人笔录范文通用6篇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75c2693f9a84c691d2bc7e77be6b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