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现代法治社会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国家规定消费者对于自己所消费的商品拥有知道具体详情的权利,而在医疗方面很多时候患者的心情都能很大程度上影响患者病情的进展,所以对于一些重大疾病很可能会对患者进行隐瞒,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患者是否享有知情权呢?接下来由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患者是否享有知情权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患者是否享有知情权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de27356809b1cb6e9a0f862d6a1867b
患者是否享有知情权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答案是肯定的, 作为患者是享有知情权的。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患者知情权可以分为直接知情权与间接知情权。
直接知情权就是该《条例》明确规定的患者享有的知悉权利,包括:
①医疗资料知情权。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对病历资料享有知情权,医疗机构有
提供的义务。可以复印的病历包括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手术同意书等记录患者客观情况的客观病历。
间接知情权就是该《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属于患者的知情权,包括:
1、医疗费用知情权。患者在检查、治疗前有权知道收费标准,以便作出合理选择;治疗结束后,有权查阅医疗费用明细表。
2、病历资料封存知情权。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等应当在医患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3、证据保全知情权。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患者享有与医疗机构共同封存现场实物、共同指定检验机构的权利。
4、医疗事故鉴定知情权。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患者或其家属及医疗机构可以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可以要求鉴定专家回避。
5、尸检知情权。患者死亡进行尸检时,患者家属有权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有权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有权知道检验后死者脏器的下落。这些属于患者知情权的延伸。
基本介绍
知情权(RighttoKnow),又称为知的权利、知悉权、资讯权、信息权或了解权,知情权作为政治民主化的一种必然要求和结果,首先是公法领域内的概念。现今,随着知情权作为一项独立权利的发展演变,其外延已不断扩大,不仅涉及公法领域,也涉及私法领域,如消费者知情权即是知情权扩展至私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知情权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而狭义的知情权仅指公法领域内的一项政治权利,故现在的知情权概念一般是指广义的知情权。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