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房子都是夫妻共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很多时候一方会选择将房产进行出售,那么你知道共同房产一方卖怎么办?树图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共同房产一方卖怎么办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共同房产一方卖怎么办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c22c2804894f7b324f9e1a73540d38a
共同房产一方卖怎么办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的,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民族政策与民族事务治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民族政策与民族事务治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bcbde54622229494f398084849cdaff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共同犯罪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共同犯罪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28772edc0f7c8dc2245afdbbd7fbc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