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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基考点监护制度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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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思维导图总结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点民法典之监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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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公基考点监护制度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法定监护: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由下列由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指定监护:

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

(1)对监护人确定有争议,可先由居委会、村委会及民政部门指定,不服指定再申请法院指定;也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指定。

3.遗嘱监护: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4.协议监护: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5.成年人意定监护: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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