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思维导图主要介绍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知识点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契税法律制度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契税法律制度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84b3e489c73207efd23093087023b3b
《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契税法律制度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契税的纳税人,是承受方,也就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互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
1.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4.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5.企业破产清算期间,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6.因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共有人增减、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因素,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
实行幅度税率3%-5%和地方差别税率
成交价格
适用情形
①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
②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等应交付经济利益的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具体计税依据
不含增值税
核定价格
适用情形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权属行为
具体计税依据
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互换价格差额
适用情形
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
①土地换土地
②房换房
③土地换房
具体计税依据
①互换价格相等的,计税依据为零
②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
土地出让价款
适用情形
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
具体计税依据
由该土地使用权人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核定价格与差额
适用情形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具体计税依据
参照市场价格,采用房地产价格评估等方法核定
1.全国法定免税情形:
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②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③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⑤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⑥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地方酌定减免税情形:
①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②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d8a3e00f91cce27fa2d35e2780047d8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df36fb47c4e0ceefb168107ac53dc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