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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土地增值税思维导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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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思维导图主要介绍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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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土地增值税下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步骤

(1)计算增值额,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2)计算增值率,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3)确定适用税率

(4)计算应纳税额。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二、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免税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居民个人转让住房

三、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应当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可以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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