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思维导图主要介绍大学法学专业《民法》章节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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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知识点:共有概述 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同一项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有不是一个独立的所有权类型,而是相同或不同的所有权的结合。
1.概念: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规定的份额对共有物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
2.特征:
(1)按份共有关系不以共有人之间存在特定关系为前提;
(2)按份共有中的份额是抽象的,是“所有权”的份额,而不是“共有物”的份额。简单来说,就是“共有物”是“大家的”,“共有份额”是“自己的”;
(3)按份共有人对其份额享有独立的所有权,有权自主决定转让、抵押其份额,无需其他共有人同意。
3.份额的确定: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1.概念: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对共有物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
2.特征:
(1)共有关系的产生,理论上需以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为条件
包括:夫妻关系、共同继承关系、家庭成员关系等;
(2)共有人不分份额地对共有物分享一个所有权;
(3)在共同共有中,只存在“共有物”一种财产,而不存在“共有份额”的概念。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当事人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
(1)如果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视为共同共有;
(2)如果共有人之间,不存在共有关系,则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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