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思维导图主要介绍大学法学专业《民法》章节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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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知识点:共有的管理与处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
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与义务。
共有物管理费用的承担:
1.有约定的按约定;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1)按份共有中,管理费用由各共有人按照应有的份额承担;
(2)共同共有中,管理费用由各共有人共同承担。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用途的,需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其规则是:
(1)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没有约定:
①按份共有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②共同共有的,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
1.共有人对共有物的使用、收益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没有约定的:
(1)按份共有人按其份额,对共有物的整体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
(2)共同共有人共同占有、使用和收益。
1.共有物的保存,是指防止共有物的毁损、灭失或其他权利丧失,而维持其现状的行为。
保存行为可分为:
(1)事实行为,例如:将置于室外的共有物收回屋内以免被盗;
(2)法律行为,例如:对出典的共有物行使回赎权。
2.共有人实施保存行为,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的事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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